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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下午的課
因為太晚出門了
所以不想去

但還是不能呆在家
因為我媽知道我有課
所以還是出門啦!

才踏出社區
雨就慢慢大了起來
偏偏雨傘忘了帶
又懶的回去拿

本來有點不想去學校的心
就下定決定蹺課
原要坐往泰山的公車
我跑到對面坐
到台北的公車

到台北下了車
先去麥當當填飽肚子
坐在二樓
望著十字路口

有總懷念的感覺
好久在這個麥當當吃東西啦
看著十字路口
車來來往往

突然想起
以前高職時
通車時和朋友一起趕車的模樣
總是走很快
怕公車走了就要等很久、很久
(那時的公車很少)

慢慢吃著
靜靜呆著
過了一段時間
我身邊坐了2個人

其中有個是盲人(下稱:甲)
另一個人是正常的(下稱:乙)
乙在教甲寫她自己的名字

乙在甲的背上寫下一個字中的部分
然後讓甲寫在紙上
好像是以後要親筆簽名用

就這樣
我呆呆的坐在她們身邊半小時多
聽著她們的對話

腦中想著
一個從未見過字的人
怎麼寫出我們寫中所看到的字
不懂什麼是"點""勾""橫""豎""撇"....
怎麼寫出

原來甲只能用手來測量
一筆一筆之間的距離
因為看不到、不會寫
所以第一次寫的字很大

如果甲真的要練到簽名
我想真的要下很多苦功
想想我們在簽名時
字有多少

等到吃完東西
走出門口
心裡想著
能看到真好

這時我的心裡突然想起一句話
"妳的眼睛要好好照顧,因為妳拍的照片比較漂亮"
這是你對我說的話
是ㄚ!我們約好要一起到處玩、到處拍漂亮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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